公安部:二代身份证登录指纹信息
2013年1月1日起,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停止使用。昨天,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(草案)》。草案进一步要求,公民申请领取、换领、补领居民身份证,应当登记指纹信息。此外,昨天的会议还审议了兵役法修正案草案、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、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、精神卫生法草案、关于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。
就居民身份证问题,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介绍,2004年居民身份证法实施以来,公民多换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。而依据法律,公民领取的一代证,在其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,这便形成了一代证二代证并用的局面。不过,到去年年末,全国已有10.4亿人领取了二代证。目前,全国持有一代证尚未换领二代证的公民人数已很少。
杨焕宁解释说,因技术条件限制,一代证防伪性能差,容易被伪造,由此引发的非法制售、使用一代证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。为进一步提高居民身份证的防伪性能,夯实社会管理的人口信息基础,需要尽快结束一代证与二代证并用的局面,在二代证的登记项目中加入指纹信息并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。同时,需要完善人民警察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的规定。
为给尚未换证的群众留有充分时间,草案规定了一代证的废止时间,即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。
此外,考虑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证件管理技术的不断更新,为避免每换一次新证就要修改一次法律,草案增加规定,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,原居民身份证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。
■释疑
为何要登记指纹信息
留指纹增效率防犯罪
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表示,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,指纹等人体生物特征信息被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于身份证件中。
目前,世界上100多个实行身份证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中,有56个在证件中加入指纹信息。我国社会各界对在身份证中加入指纹信息的认识也逐渐趋于一致。
杨焕宁介绍,在身份证中加入指纹信息,国家机关以及金融、电信、交通、教育、医疗等单位可以通过机读快速、准确地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,有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,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,有效防范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、变更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,并在金融机构清理问题账户、落实存款实名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
【以上资讯来自ChinaDaily】